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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县公安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渔具店专项检查行动,规范渔具销售市场秩序

忠县公安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渔具店专项检查行动,规范渔具销售市场秩序

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禁渔期管理秩序,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捞行为,忠县公安局近日联合县农业农村委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,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针对渔具销售市场的专项检查行动。此次行动旨在加强对渔具店的监管,规范渔具销售行为,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,共同守护长江生态屏障。

一、 周密部署,明确检查重点

行动开始前,联合检查组召开了专题会议,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。本次专项检查行动聚焦以下几个重点:

  1. 经营资质核查:全面检查渔具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。
  2. 违禁渔具清查:重点检查店内是否销售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》中明确禁止的渔具,如“绝户网”、电鱼设备、可视锚鱼器、多钩钓具(超过规定钩数)等。
  3. 进货销售台账检查:核查渔具店是否建立并完善渔具进货和销售台账,确保产品来源可溯、去向可查,特别是对购买特定类型渔具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备的情况。
  4. 法律法规宣传:在检查过程中,向经营者及在场顾客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、《渔业法》以及重庆市关于禁渔期、禁渔区的相关规定,明确非法捕捞和销售禁用渔具的法律责任。

二、 深入排查,现场督导整改

检查组深入县城及各重点乡镇的渔具销售店铺,采取“一看、二查、三问”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。“看”店铺内陈列和库存商品;“查”营业执照、进货凭证、销售记录;“问”经营者对禁渔政策和禁用渔具名录的知晓情况。

检查发现,大部分渔具店经营者能够遵守相关规定,自觉不销售禁用渔具,并对禁渔政策有一定了解。但也存在个别店铺销售台账不健全、对部分钓具是否属于禁用范围认识模糊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张贴不到位等问题。对于发现的问题,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,要求经营者立即下架疑似违规产品,限期完善台账,并签订了《规范经营承诺书》。对于情节轻微、立即改正的,予以批评教育;对涉嫌违法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,则依法进行查处,并对相关物品进行暂扣,作进一步调查。

三、 强化源头治理,建立长效机制

忠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专项检查不仅是“一阵风”式的执法,更是推动渔具销售市场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。通过检查,进一步摸清了辖区内渔具销售网点的底数和管理现状,压实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。

下一步,忠县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:

  1. 加强部门联动:公安、农业、市监等部门将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和随机抽查,形成监管合力。
  2. 畅通举报渠道:鼓励群众通过110、12315等平台举报非法销售禁用渔具的线索,构建社会共治格局。
  3. 深化宣传教育:持续通过媒体报道、社区宣传、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,提升渔具经营者及广大钓鱼爱好者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,使其自觉抵制非法捕捞工具。
  4. 严格依法惩处:对明知故犯、屡教不改,非法销售禁用渔具甚至为非法捕捞提供便利的商家,将依法从严查处,构成犯罪的,坚决追究刑事责任。

四、 社会反响与意义

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得到了大多数渔具店经营者和市民的理解与支持。许多经营者表示,通过检查和教育,更加清楚了合法经营的边界,愿意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贡献力量。公众也认为,从销售环节入手加强管理,是切断非法捕捞供应链、巩固禁渔成果的有效手段。

规范渔具销售,是落实长江“十年禁渔”政策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一环。忠县通过此次专项行动,不仅净化了渔具市场环境,更向社会传递了“保护长江、人人有责”的强烈信号,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,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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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27 18:18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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